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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敬朝林添《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小说介绍
周敬朝林添《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_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

周敬朝林添《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

中原逐鹿

小说主角: 周敬朝 林添 顾延 王英俊 林国英 江林 高铭 柳慧 何品如 纪总

相关标签: 刑侦 穿越 耽美 重生 穿越重生 我的 小说 傻子 穿成

最后更新:2023/10/11 0:00:00

最新章节:周敬朝林添《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最新章节 099 2023-10-11

小说简介:晋江VIP20200603完结 总书评数:1786当前被收藏数:5194 沙雕修罗场文,甜出糖尿病。 我真惨,真的。 别人穿书,穿古代文里当男妃,穿总裁文里当白月光,穿娱乐圈文里当影帝,再不济穿校园文里当学霸。 可怕的是,我还没看完那本书,也不知道要抱谁的大腿。 更可怕的是,这个世界里的男…

内容摘要:晋江VIP2020-06-03完结 总书评数:1786当前被收藏数:5194 沙雕修罗场文,甜出糖niào病。 我真惨,真的。 别人穿书,穿古代文里当男妃,穿总裁文里当白月光,穿娱乐圈文里当影帝,再不济穿校园文里当学霸。 可怕的是,我还没看完那本书,也不知道要抱谁的大腿。 更可怕的是,这个世界里的男人们似乎都想让我抱他们的大腿。 那种大腿我是不可能抱的,十八辈子都不可能抱的。于是我一钢铁直男奋力反抗,结果原身太不给力,一言不合就脸红心跳,呼吸急促地发出声音:“(已和谐)~~~” 那些男人们都复杂地看着我:宝贝儿,这么傻都学会勾引人了呢。 我:???mmp。 我是傻子,别爱我,没结果。 文第三人称 万人迷受/修罗场/沙雕/非刑侦向 1v1,HE不动摇,有正攻 甜文,甜出糖niào病。 封面感谢不辞归太太,超级喜欢~~~ 微博:@是逐鹿也是麋鹿 一句话简介:别爱傻子,没结果 豪门世家欢喜冤家甜文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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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野,没了(5本)
    “好像是死了”,不知是谁蹦出这么一句话,镇住了异常活跃的人群,喜鹊般叽叽喳喳的声音小了,“咋死的?”,一位风情的少妇好奇地问,那天真的表情挂在脸上和她的年龄很不相称,“不是很清楚,只说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没的”,一位充满磁性声调的中年男人认真地回答,“啊,就是前天晚上,那天雷打的很响,把我吓得。。。”,少妇说完便意味深长地瞟了他一眼,他在瞬间脸刷得通红。 “那天晚上我听到一声尖叫,吓了一跳,当时以为是幻听,就没多想。” “那叫声就是从她家那个方向传来的,第二天,有人在她家门口看到一双血红的帆布鞋。” “ 没错,那双鞋是她的。”众人一句接一句地说着,恨不得把所有的细节都挖出来,在众目睽睽下大肆地分享,不知情的人探着脑袋听得入神,似乎连呼吸都小心翼翼了,生怕扰乱他们谈论下去的兴致,有个红鼻子的酒鬼听着听着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大声嚷嚷着离开人群,谁也听不懂他嘴里在诅咒着什么。胆小的一听到死亡脸上就铁青,默默的不敢吭声,怕一多嘴就被死亡盯上,折了寿数。一位八旬的老头缩在人群的后面,高高的干瘪身型使他显得很突兀,那凹进去的深邃眼眸透着苍白,拄着拐杖的手无力地颤抖,仿佛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微微叹了一口气,站了一会儿就走了,这时正好被村里的一位小伙子看到了,他专门以戏弄别人为乐,进攻对象以老人小孩为主,看到到嘴的食物就要悄悄溜了,哪甘心,赶忙吆喝着:“喂,老头,你不听了?后头还有故事呢!”,老人头也不回地径直往前走了,要在往常,他肯定和这小子贫几句,可是他现在没有那闲情了,小伙子看他一声不响,仍旧不想放过,肆无忌惮地大声叫道:“关于你那小情人的,死了的故事。”说完朝老人干瘦的背影望去,狡猾的笑了,大家的注意也被吸引过去了,暂时忘记了刚才热衷于讨论的事情。 “听说这老头的日子也不久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妇女粗声粗气地说道,她的腰鼓鼓的,比水桶还大,说起话来脸上的肉都挤一堆,表情更显得臃肿了,她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让在场的人摸不着头脑,“你说他啊,人老了总要死的。”那位少妇应喝着,显得很不以为然,仿佛只有老人会死,而她自己将一直年轻。 “她母亲去镇里做死亡鉴定了吧!”鼓着水桶肚的妇女喘着粗气说,她把人们拉回起点,大家像被捅破窝的马蜂,又展开激烈的讨论,“是啊!”,“那不哭死才怪,就这么个女儿,还长得那么标志。”“听说咱们村里的小伙子都很喜欢她哦!”那位少妇说到这儿故意加重语气,骄傲地看着旁边的年轻人,他也就十八岁,清秀的脸庞透着稚嫩,刘海平分在两边,遮住太阳穴和眼角,他疲惫的神情里满是哀愁,像是在思索着什么,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女人看他还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暗示,提高嗓门叫道:“俊生,你喜欢她,是吧!我说的没错吧!”大家都注视着这位刚缓过神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的年轻人,少妇本想继续挖苦他,刚要开口说话,就被中年男人打断了,“哎!你怎么不收敛收敛,拿死去的人开什么玩笑。”他看到了俊生的泪光在眼眶里打转,顿生怜悯,他们虽然曾为一位女人打过架,但如今她已经死去了,多大的仇怨都已经失去意义了,并且很奇妙地转化成同情了,女人听到丈夫替别人说话,顿时火冒三丈,气愤地叫着:“你以为你是谁,我就愿意,不行吗。”中年男人看她气成那样只好缓和了语气,劝道:“菊秀,你就不能少讲几句吗?”“你少给我装蒜,你和她勾搭多久了,怕我说了是吧,她现在死了,你难过了是吧!”,“有本事你找她的鬼魂去啊,混死你。”女人没完没了地嚷着,生怕还有人不知道,“拍”一声巨响,一则重重的耳光落在女人的脸上,她的脸肿得像鸡屁股,红红的,站在旁边的年轻人像一头发怒的狮子,脸上的青筋暴起,涨得通红,吼道:“你这骚货,你算哪根毛,有什么资格说她。”,落下这句狠狠的话就气冲冲地离开人群,女人捂着脸欲哭无泪,只是愤愤地咒骂,大家觉得无趣也相继离开,只留下那对夫妻,男人想走,但看着女人又不忍心,只好留下陪她。 黄昏将整个村庄包裹了,老宅里的古钟响了,响声鬼鬼的,似乎在召唤着魂灵的归来,村庄收拾了一天的疲惫,静静地躺着,远处的山峰像一只岿然不动的老乌龟,任着时间从它的脊背肆意爬行。 她回到家里,还是没有消气,每想到自己白天挨的耳光,就觉得很委屈,内心里实在憋得慌,对着她男人抱怨:“你自己的女人被打,也不帮帮,你是不是男人。”男人也只能耐着性子说:“菊秀,你就不能算了,和一个死去的人较劲。”女人委屈地说:“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为什么你们都喜欢她。”说着便哭了,声音也模糊不清了,“就连你也、、、、、、、”,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还提。”“你敢做,我还不敢提。”男人本想替自己辩护,却被她这么一句话给堵了回去,只好沉默,他知道她的脾性,知道这样争执下去不会有结果,只好无奈地说:“睡吧睡吧,明天还要干活。”便转到床的里面睡去了。 她睡不着,用手轻轻摸着脸,静静地听着窗外呼呼的风声,和树枝的嘎吱响声,西北角有一片林子,离这不远,走几步路就到了,树高高的,有几株还顽皮地把月光遮住了,不让它进房子里,她从床上起来,想看看外面的景致,于是打开窗户,望着地上摇头晃脑的阴影,这使她想起了那头乌黑的秀发,是那么熟悉,突然在她的脑海里闪过一个人影,吓得她赶忙关紧窗户,靠在墙上喘着粗气,心想:“这女人都死了,还惦记着吓我。”,隔着窗她听到夜莺的啼叫声,在西北角的林子里转了一圈,又撺到屋顶,过不久便隐没在山的最里头,她在迷迷糊糊的遐想中进入深深的睡梦里,梦中看到一位十八岁的少女朝她走来,飘着一头乌黑的秀发,眼里满是哀怨,嘴上喃喃低语,像是在诉说着什么,仿佛在祈求她的谅解,看着那少女凄惶的表情,顿时心生不忍,就在她要伸出手去抚慰她的时候,发现少女像烟一样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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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敬朝林添《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类似小说
周敬朝林添《我穿成刑侦小说里的傻子》书评精选
我已经看小说十多年了,到小说看无可看的地步了,这些年,冒牌大英雄、叶重……这些小说、人物能记住的很少,也很多,我欣赏的是小说里表现的感觉,那种与之荣辱的感觉,光明,让我的心,动了很久很久……
中丁丁
越往后越水,越看越不想看。简直浪费生命。。。。。。。。。。。。。。,。。。。。。。。。。。。。,。,,,
与夕争光
有看,故事有条有理,有很妙的想象力,虽然开头我看的不太行,但后面才是精彩,仁是不二之作,只是更新慢了些,希望作者能速度速度快点。
老四
到血秦没有遇到桂花树之前,还可以说的上是条理清晰,思路明确,符合逻辑,自从遇到桂花树以后,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圣级俗世难寻,一会几十万的圣级大军,反正猪脚什么段位,什么段位就遍地跑。后面1000章乱七八糟。
灯笼
花了5天时间看完这部小说,是一本不用动脑子看的小说。小说是写末世的,但作者自己都说了自己描写不出来那种苍凉,人性的闪光点,反正我看不出来,想写智战,好多智障。看点是属于那种反派装b遭雷劈。作者经常直接把无耻写在其中,但是完全表现不了他有什么无耻,有种违和的感觉。我心目中的神作是邪风曲,但是神作看多了也会想吐。
我记得很久以前看过血红的这本书 但是没有看完 为此还看见血红的其他几本书 最近凭记忆找到了这本书 光明纪元
这本书开始挺好看的 人物性格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但到中期时 感觉这本书的逻辑有些混乱了 许多情节已连接不到一起 但最后的时后 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了 格局太小 局限在一个星球上 没有向宇宙进发
当然了 我挺喜欢这本书的 不然过了这么久也不会念念不忘了 重新找出来看完了这本书
所以我给这本书定位是爽文吧 喜欢看爽文的书友应该会喜欢这本书吧
这只是个人见解 不喜勿喷
不怪我
好久出第二部。。。。。。。。。。。。。。。。。。。。。。。。。。。。。。。。。。 。。。。。。。。。。。。。。。。。。。。。。O_o…………………………………………………………………………………………………………………………………………………………………………………………………………………………………………………………………………………………………………………………………………………………………………………………………………………………………………
成子橙
他是黑虎家族本代唯一直系血脉继承人,贪婪,并不小气!他就是林齐!

其家族黑虎家族,敦刻尔克的地头蛇,北海黑暗世界的王者,专营无本买卖。因为林齐被父亲收养的养子亚瑟陷害抓进黑渊神狱,其父亲黑胡子冲天一怒,引爆家族镇宅法阵,把半个敦刻尔克崩上了天!!!而黑渊神狱的强大存在:“异教徒”、恶魔、恶鬼、巨人以及上古生物……让林齐真正强大起来。
  这是一个烽火连天,硝烟弥漫的纪元。这是一个诸神奴役众生的时代。大陆西方中,教会里的教权内斗,教会与国家的执权争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利益战斗,都让这个不宁静大陆倍受战火的煎熬。大陆东方中,天庙,弥罗神教与帝国皇权倾轧。
  从神渊出来林齐一步步慢慢接触到了一个庞大的战局、后又因本家的历练去血秦帝国、与旧识龙城相遇、卷入一场血秦帝国的纷争……
  从此林齐利用自己的神秘史前科技力量周旋于各大势力之间,最终站在大陆巅峰,迎接光明纪元的到来! 在被抹去的最初的历史里,光明纪元宇宙中存在着一个或者多个文明,他们拥有极强的个人实力以及逆天的生物、机械技术(好吧,《人途》的即视感,下文中所有与《人途》有关的纯粹是为了找个比较熟悉的名字而已)。 而站在当时文明顶端的组织姑且称之为秘龙门(秘门+龙门)。其中秘龙门的生物部门姑且叫雪门,有着一套完整的生物强化、制造、恢复的技术,产品有元液、基因修复液、魔兽结晶强化人(兽人)和桂花树;秘龙门的工程部门姑且叫花门,则能制造各种战争器具,结合雪门的技术后,制造了可以批量生产强力战争器具的末日神殿。这些人造物虽然强大,但是还有与他们不相上下乃至更为强大的人类——选民,他们修炼一种名叫神符的力量(如今称之为玺印)。然而在秘门真正的敌人——某一群以杀戮和力量为至高目标的异客面前,这些力量都是微不足道的。真正能对抗异客的,只有秘龙门的最高力量,风、月、龙三门的力量,他们不但接受强化、修炼神符,同时还修炼有更古老的仙人留下的道术以及神符中不为外人所知的最强神符——灵魂神符。在与异客的战争中,选民与雪花二门的造物充当炮灰,与异客的手下交战,风月龙三门则与异客中的高手对垒。虽然如此,也只是堪堪将异客门击退,并且秘龙门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由于每次异客来袭,秘龙门总是损失惨重,而这个宇宙也会遭受重创,故而与异客的战争,又被成为“宙劫”,即这个宇宙所有生灵乃至宇宙本身的劫难。然而,再大的宙劫也抑制不了人本身的欲望,选民不甘心自己永远成为秘龙门的附庸,同时觊觎秘龙门自身修炼的灵魂神符以及道术的力量。于是,出卖和背叛发生了,在一次宙劫中,秘龙门的高手和异客们在宇宙的各个星球上战斗,正在双方打得难舍难分之时,选民勾结了使用魔兽结晶强化的兽人战士,引爆了除了本星以外的所有星球,秘龙门和异客双双灰飞烟灭,而选民们也顺利在本星上找到了灵魂神符的修炼方式,并发现吸收死者的灵魂可以快速的壮大自己的灵魂力量。但道术的修炼之法,却不知所踪。 获取灵魂神符的修炼之法后,兽人和选民中的强者成为了新的神,他们抹去曾经所有的历史,并且使用秘龙门残存的技术,妄图复制秘龙门曾经的辉煌。于是各种盗版的神、神器竞相出现,普通人也把选民奉为新的神灵。然而,在那一场背叛中,并不是所有秘龙门的人都被消灭了,那些遗族们代领了仍然忠于他们的天启骑士、血罪一族找到了这些背叛者,于是神战爆发了。可是此时的背叛者已经拥有了灵魂神符的力量,他们比之前更为强大,何况秘龙门幸存的人实在太少了,最终,他们失败了。但是因为他们修炼的道术和灵魂神符的原因,背叛者没有办法将他们完全消灭,只得将他们封印在了深渊,并称之为“恶魔”。从此,毁灭历之前的历史成为了被抹去的记忆。 然而终有遗族存焉,由于秘龙门是由东方发起,故而这些遗族都是东方人的面孔。他们在光明纪元的大路上隐姓埋名,称自己为古族。而道术也发源自东方,故而某些极其好运的人能在东方发现道术的遗泽。为了找回过去的文明,寻回曾经的力量,拯救还可能幸存的同伴和手下。古族们在世界各地挖掘,探险,积蓄自己的力量,向现在的神灵们复仇。同时,他们任然记得“宙劫”,在异客封印的深渊、可能打开的通道那里与异客交战,保护这个背叛他们的世界。这些现在的所谓神灵,也成了秘龙门创造的桂花树和末日神殿口中的背叛者。而这些背叛者们,则因为与秘龙门的战争,还有战后兽人与选民之间分赃不均的内战,受了重伤陷入了沉睡。
后世,光明纪元,开启。
天下人的达拉然
这本书前期不错,从那个什么监狱出来之后,力量体系就崩了,圣域不如狗半神遍地走。????哦7名XP明儿你也是松坡起疑心rosy
落后的斑马
血红大大的书,毋庸置疑的神作,开头几章较为平淡。但几章以后,节奏紧凑,无论是情节的处理,还是人物的设计,对话,布局,都是合乎情理,精妙异常。对于元界,神族的设定也与众不同,神作一本。强烈推荐,书荒必看
墨*泉
以前看到一半,现在从头来过,一千四五百章还好,往后就有点作了,明明之前就说了有绝对的实力就不要玩那些阴谋诡计,往后实力是牛掰了,但是还是搞那些阴谋诡计干嘛,还扮猪吃虎有意思?
︶ㄣ梦娆
反正好看,就是好看,喜欢林齐更喜欢兔子最喜欢驴子……我要开养殖场了!!还有黑胡子老爹,霸气,只是结尾不过瘾,相信作者自己也不太满意吧!灵感没了,还是词穷了,最后的结尾太仓促,没有开始给人那种感觉,最后我都觉得没有太大吸引力了,开始和中间我喜欢,总的来说是我最喜欢小说之一…赞一个
雨燕花园
猪头的书看了两本,光明纪元这本书就象鸡肋一样,中途放弃两次,隔段时间又开始看了,这本书感觉精彩部分让人热血沸腾,精彩过后,平淡罗索,让人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个人看法,请各位书友发表不同意见。
橙子君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虚无
难怪不出名 世界观 文笔都不错 构思也可以 偏偏致命错误 主角选错了 选了一个恶棍 现在看书的 不是看废物变牛人的 还是装逼的 都是屌丝的心声 或者像三少的主角那样光明高尚 一大败笔
青春
本书什么时候看的忘了,本来看了开局感觉能追,适合自己的口味(本人喜欢西幻,好看的介绍下) 直至猪脚回到家之后就看的很尴尬,也忘了
等风来
其他的书还没有这么水,这本绝逼是血红水的巅峰。100字的剧情,水了5000字。500字的大纲,水了100万。缺点就是剧情太少,描写太多,即便是一目十行的看,也没啥剧情。
我爱zy.
真的是在瞎写,境界写的不清不楚,同一个人忽高忽低,不知道在谢什么玩意!!!!!!!!!!!,,,,,,,,,
我几级了
精灵族,让哦想起了当年的意大利的军队!那样的战斗精神,真的很好笑,很让人无赖,德国军队的痛苦,在众神上完美的体现了出来!
孤世一忆
主角很有意思,故事很有趣,感觉作者写的很卖力,也很好。主角是个有志青年,虽然过程很坎坷,但总算有主角的风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