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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桐殷肃明《太虚十二门》小说介绍
封桐殷肃明《太虚十二门》_太虚十二门

封桐殷肃明《太虚十二门》

龙渊剑主

小说主角: 封桐 殷肃明 汤斗儿 田姐 顾存千 殷三郎 东马镇 田人九 灵力 封桐山

相关标签: 玄幻 重生 灵力 杀伐 天下 力量 世界 小说 十二

最后更新:2024/3/5 16:38:08

最新章节:封桐殷肃明《太虚十二门》最新章节 第27章 最终章 请君借我一臂之力 2024-03-05

小说简介:这是一个以灵力为力量本源的世界。他重生于杀伐,亦将归于杀伐,踏着一路腥风血雨,再度践祚而御天下!

内容摘要:秋天又到了。染着一片片橘黄sè的天空悠悠然的飘着几缕袅袅的云烟,隐隐约约的可以看见天边大雁南归的身影。直到现在,封桐山仍然记得,那一天父亲死去的场景,以及仇恨的种子开始萌芽的那一刻。被称为“灵界”的大6已然被十几个疆域辽阔的帝国瓜分,东朝便是其中一个。这个位于灵界大6西北的帝国拥有着整个大6中最大的疆域版图,但就经济展而言,却不是最繁荣的一个。东朝,西北。一向以商贸闻名的苍梧州因为冬天的到来,往来的旅行商渐渐减少了,相比之下,在大街上肆意玩耍的小孩子倒是多了不少,临近天黑之前嬉闹声几乎没有停止过。但并非所有的孩子都会加入这一场玩闹中。“小山,把那块生铁拿给我。”贫民窟的铁匠铺,独臂的中年人正费力地挥动铁锤,不时回头对身边的小男孩说话。“知道了,爹。”小男孩毫不迟疑地回答,动作也毫不含糊。“小山,过来拉一下风箱。”“知道了,爹。”封家父子的对话一如既往简单而机械。不知道是第几次,封桐山看向父亲断臂的地方欲言又止,那里已经结了一层黑黝黝的疮痂,汗水迂回了片刻才缓缓顺着腰肢滑落。没人知道手臂是怎么断掉的,那是父亲封刑易的禁地,只要有人提起,他就必定会大雷霆。光顾封家铁匠铺的多数都是从外地来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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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
好好看哝!♥
吼吼\^O^/
好看
喜欢男主特别霸道,特别帅😍
即将逝去的青春
很好很好看,就是没有书卷了,看了一半实在看不动了,只能每天看那么可怜的几章,太不过瘾了,怎么样书卷来的快?求指教
星殒之殇
硬生生把各种优良品质的贬得一文不值,还总觉得别人是错的自己是对的,不知道主角是不是小学六年义务教育都没读完?
喷摩丝的稻草人
看过老贼书的都知道他风格的心情不好的以后不妨看看他的书,至今还记得刚看他的《极品草根太子》时候不断电的笑点。
看书苛刻的一匹
开头几件事就有强烈的违和感,实在看不下去了,吐个槽。
1、大旱年间,还是关中那个地方,你跟我玩抽水马桶……仓禀实而知礼节,就算是一个村的地主老财,也不至于这么浪费水资源,再何况抽水马桶带来的爽感能有多高?
2、这么多村子天花犯了,正好就在门口遇上孙思邈了?这种概率上的问题姑且算是作者给主角开的挂,但是孙思邈一听你能治天花马上就精神了?主角当时才15岁,人家凭什么直接信你?
3、主角见了孙思邈一口一个细胞、抗体、免疫力,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现代人的优越感,不是我说,交流的第一原则不是得让别人理解你在说什么吗?你一见面就嘴上扯这些别人听不懂也不可能懂的现代名词,你和那个满嘴神神叨叨的和尚有什么区别?
4、就算是傻子也不至于不要命吧,从给王家那小子接种牛痘到获得免疫力,满打满算不超过300个字,你从病牛身上弄下来的脓液,直接就要抹人伤口上,旁边孙思邈还就在那看着?人家家里老三老四全染天花了,家里就剩两根独苗,你这么治病,人家凭什么敢把命交给你?主角要是之前有过神奇操作,树立起了“公信力”还好说,就弄过一个抽水马桶,连学都没上过,王家那小子就敢把命交给主角胡来?
简单的说,作者虽然写的是穿越小说,但完全不思考当时人的价值观念和心理活动,才看了几章就出现了各种逻辑上的硬伤,我看书很挑,看不下去了,又很无聊,所以码点字吐槽一下。
以上
单一女主,小说切合历史中发生的事件。主角个性的转变更精彩人生苦短裤衩…在家没意思一会儿说说了喵喵喵有没有?好吧好吧好吧?你的意思考题了
德意00656
轻松幽默,权谋精彩绝伦,轻松幽默,权谋精彩绝伦,轻松幽默,权谋精彩绝伦,轻松幽默,权谋精彩绝伦,轻松幽默,权谋精彩绝伦
◇◆ヾ是爱情、还是暧昧つ
非常值得让人看的一本书,文笔也非常棒,引人入胜,扣人心弦,越看越想看,作者写的这些个历史穿插在一起,厉害至极
大风起兮云飞扬,醉卧美人膝,我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我只是想要经验,你们能给我赞么,我想要赞,各位大神祝我升级
李丙霖
本书语言诙谐幽默,情节轻松,谈笑间将主人公的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又穿插贞观盛世,重现大唐自信荣光!实在是不可不看的好书
🍘🍣🍜🍡🍵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搜到这本书的。当时正处于书荒中,看综合讨论区就看到了,推荐好像还不错的样子,于是我就看了看😊。
看到200多章以前,我认为李素:颜好,有才学,有智商,只是有那么一点懒和那么一点弱。
他本人很有义气,对兄弟;也很痴情,对东阳。
可是我错了,当我以为他要为东阳守身时,他娶亲了😊;当我以为这是种田文时,他奋发了😊;当我以为这是官斗文时,他又软下去了😊;好气哦,可是还是要微笑😊。
我看这本小说看的好憋屈哦😊,于是我看不下去了😊

于是乎😊,我想对作者说:

朋友😊,我这里有蓟麻麦秕不知当桨不当桨😊
花落绝尘
尾部写的高句丽那么难打实在看不懂,他们比马上突厥人更难打?攻城震天雷炸城门不会? 平壤破城后投降的2万多兵为啥要杀?叫他们运输物资到在一个攻城城池后杀头威胁守城将领不会吗?震天雷往城头上2000一次的扔我想不通对面守城士兵还敢冒头?那个年代都兴鬼神。要是火器这么爱打杂君北京就不会给八国联军攻破了。要知道当然北京城有45万清兵八国联军才一万人不到。45万头猪也能把他们踩死。
违规昵称
看了十年的小说了,发现自己从来没有写过书评,今天大闲人大结局,有许多话想要说出来,不吐为快。
第一次知道老贼是看的极品草根太子,然后就爱上了他的写作风格。看了好多年的小说,看的小说也不少了,但是从没有一位作者写的小说,能够让我可以真正的安下心来一字一字的看下去。老贼的书仿佛有一种魔力,能够让我深深地陷进去,但是我想从这种状态中出来时,我又随时可以出来,很轻松,很愉悦。
大闲人从老贼开始发表到结束,一共度过了三年,老贼从一名单身宅男,变成了别人的丈夫父亲,我也从一名初入大学的学生,成为了一名开始为生活而担忧的青年。
这三年,我做了许多令自己后悔的事情,也有许多遗憾与无奈,我也相对起从前成长了很多,也变了很多,三年来看着李素的成长,当我在现实中遇到挫折与无奈,李素可以为了东阳去抗争去争取,可以为了东阳去改变大唐,我却自己在出租房里自怨自艾,是老贼给了我继续走下去的动力,谢谢老贼,谢谢李素。
之前两年一直在起点追更新,这半年来时间太紧张,也就没再追更,但是每月还是会为老贼投个票。也是因为老贼,我才开始看起了正版小说,开始支持起那些作者。
刚才看了下起点的书评,清一色的说小说烂尾,说太急了,说以后终于不用周更了(这个可以有)。
其实说起来,大结局后,确实感觉空落落的,但是毕竟李二已经去世了,贞观已经结束了,李素也已经有了更远大的目标,他已经不再“闲”了,他已经和当初刚来贞观时的李素不一样了,这本小说也该结束了。
大结局这一章我来来回回看了七遍,每一次都有一种不同的感觉,从李素来看,李素这一生功德圆满,是人生赢家。从李治来看,他长寿,运气好,有能臣辅助,未来的史书会为他大书特书。从武瞾来看,她没有走历史的老路,在冷宫待了大半辈子,是她的不幸也是她的幸运。两位女主,李素对她们用情极深,最终与李素白头偕老,夫复何求。
老贼也有了妻子有了女儿,以后他也许更没有时间去创作了,需要找份其他工作来为妻女创造更好地生活。
我为什么会看小说,因为我永远成为不了小说中那样的人,就像现实中,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是我们以前想成为的人。我看了十年小说,厌了,也累了,不应该再因为小说而耽误自己了,该好好为自己以后的出路做打算了。十年以后,我又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谢谢老贼,谢谢李素,谢谢大家,再见!
大0
你们以为自己很牛,领先了古代人几百年的见识?

你们以为古代人很傻,他们甚至不知道地球是球型的?

所以你们穿越了可以升官发财,秒天秒地秒皇帝?

你以为你能改变历史,力挽狂澜?

随便拿出点技术就让他们敬若神明?

先发展农业,再发展工业,然后大炮飞机?进入新时代,解放全人类?独霸地球,占领太阳系,飞出银河系,称霸宇宙?

事实上你刚穿越过去两个小时就挂了,只是因为你在人群中多看了那人一眼!那个人是县令的十八方小妾,更要命的是你是裸穿,就是光着身子穿越的!你走的不是很安详,听说血飚了两层楼那么高,县令和他小老婆很生气:怎么这么快就死了?

在现代,尤其是发达国家!一个普通人,一个平民百姓,甚至敢指着这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的鼻子骂娘,再往地上吐口痰!结果呢,屁事儿没有!最多把你当成精神病赶走!

在古代呢?别说你能不能见到皇帝,见到后多看一眼甚至都得死,别说嘴里骂皇帝了,就算心里骂也得死!你有没有听过腹诽罪?你有没有听过自由心证?

在古代:
多看人一眼,死!
眼神不恭敬,死!
做的太好了,死!
做得不好了,死!
被人喜欢了,死!
被人讨厌了,死!
太有钱了, 死!
太穷了, 死!
被人看上了,死!
别人看不上,死!
长得太帅了,死!
长得太丑了,死!
太聪明了, 死!
太笨了, 死!
知道的太多,死!
什么都不知道,死!
死!死!死!
……
你以为你带来了高科技,黑科技你就是救世主?
错,你在古代人眼里是:

精神病+邪教徒+鬼上身+妖言惑众=送官府+活活烧死

狗蛋:我们站在一个圆球上?
猪脚:不不不,是天圆地方,你把刀放下!

族长:我们要尊重女权,而且实行一夫一妻?
猪脚,不不不,男人妻妾成群应该的,女人就应该裹小脚,您先把刀放下!

大官:灾民饿死几十万了,你说本官当初是不是不该贪那一百万两?
猪脚:不不不,那怎么叫贪呢?那些泥腿子死了就死了,给大人做贡献是他们的荣幸!大人,您先把刀放下!

皇帝:爱卿啊,辛苦你啦,现在国家五谷丰登,天下太平,更重要的是我国的疆土扩大了几百倍,都是爱卿的功劳呀,不若封你为一字并肩王吧,我们共享江山?
猪脚:不不不,这些都是陛下的功劳,是陛下……等等陛下我真的没想过造反呀,您先把刀放下……我艹你马,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杀我!
皇帝:朕也不想啊,谁让你功劳太大,封无可封呢?
大冲若盈
一千多年的价值观冲突,并不仅仅是金钱上的问题。想要逍遥自在过着颓废的生活,也并不是靠着死要钱的性格就能满足的。在我看来,主角潜意识里是渴望出人头地的,但是因为与社会格格不入,又想逃避现实,所以用死要钱的性格伪装自己。结果就造成了主角被上位者各种坑,却又甘之若饴的不断向外显露不凡的才学,像个抖M一样。对于这样的主角我只能说--贱人就是矫情。
随心所欲
哦哦哦好巧,我也是闲人一个。哦哦哦好巧,我也是闲人一个。哦哦哦好巧,我也是闲人一个。哦哦哦好巧,我也是闲人一个。哦哦哦好巧,我也是闲人一个。
⑦秒钟的记忆
抛开历史不谈 真的是一本好看的电子书 七年的老书虫推荐 本文诙谐搞笑 可读性很强 让人喜欢看
素弦
李素根本不是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主,他很想出人头地,他很享受权位,那何必装呢?不觉得男主太矫情吗?
而且东阳和他的结局且不说,既然作者各处细节尽量在尊重中古文华,那能不能查些历史资料再来?程咬金这个人物彻底被写成了蠢货,而且唐朝同姓不能通婚,不管李素和李建成有没有关系,他只要姓李,就不能娶姓李的女人。
其他的漏洞真不想说了,李泰就是那么蠢的人吗?李承乾除了阴鸷没些挣扎吗?
而且李治,敢在父亲快死的时候搞他的女人,能在登基以后利用长孙无忌铲除那么多忠良,他纯良吗?
尤其武则天,是不是男人写贞观都要把她压一头才爽?
矫情!太矫情了!
尼玛的保质期
男主角不想大部分穿越小说中的那样完全适应或者完全不适应新生活,在生活的改变中改变了想法和情感,但习惯却如从前一样。